《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政策及医院落实举措解读

时间:2023-05-26 浏览量:2388 来源: 作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院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贯彻落实住院医师就业服务和权益保护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二、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职业发展权益保障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
  三、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薪酬待遇保障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2022年12月重新调整了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标准,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并对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入职的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进行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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