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学习简报
第十一期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编 2021年11月25日
明确底线要求,打造清廉医院
11 月 16 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医保局、中医药局共同制定并发布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这是自医疗反腐以来,国家针对约束医疗行为的又一次收紧政策。《九项准则》公布实施后,“九不准”同时废止。《九项准则》是在“九不准”从严治理内核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升级完善,涵盖了“九不准”全部要求,补充扩展了关于“不实施过度诊疗”“不参与欺诈骗保”“不牟利转介患者”等内容,明确了相应惩处措施,规定了具体实施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11月24日,纪检监察室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九项准则》及其政策解读,希望全院职工通过学习《九项准则》,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二是强化底线思维,认真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不得突破基本行为底线;三是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刚性约束,切实把《九项准则》精神转化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强大动力,推动《九项准则》精神落地见效,打造清廉医院,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急救电话:0813-120 预约挂号电话:0813-2401126、0813-2401026 投诉电话:2300337 联系电话(传真):0813-2201981 电子邮箱:zg_120@126.com
檀木林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19号 汇东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40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蜀ICP备13006683号-1Copyright © 2002-2024 四川省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自贡市急救中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