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三负责”、“三认清”

时间:2008-03-27 浏览量:615 来源:不详 作者:自贡四医院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行医的自觉性,3月14日,我院召开院务会,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负责”、“三认清”的要求。
    会上,党委书记张然良传达了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布置了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一要本着“三负责”,即对医院负责、对科室负责和对个人负责的精神,强化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二是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履职尽责,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追究办法;三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再次重申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经财务科,不允许科室、个人收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等规定;四是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医务人员与药商、设备商直接接触,严禁药商等直接到科室对医务人员推销商品,严禁医务人员统方。各科室要针对薄弱环节查找问题,切实整改。
    院长刘建辉同时强调要“三认清”、“三严格”。“三认清”即认清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的大气候;认清医药代表等供应商为达目的、利益不择手段的“本质”;认清自己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三严格”即严格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各科室负责人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严格纪律、令行禁止、廉洁行医。

急救电话:0813-120  预约挂号电话:0813-2401126、0813-2401026 投诉电话:2300337 联系电话(传真):0813-2201981  电子邮箱:zg_120@126.com

檀木林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19号 汇东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40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蜀ICP备13006683号-1Copyright © 2002-2024 四川省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自贡市急救中心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