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市四医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证,肿瘤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内分泌科四个专业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市四医院自2017年开始着手创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来,医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机构领导小组,组建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专家组及应急抢救组,挑选了多个专业参与申报。同时,选派105名医务人员及机构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外出参加GCP培训,并取得了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证书。
今年5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评审专家组一行4人对该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的资格认定进行了现场检查。副院长杨昆汇报了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情况,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主任黄康汇报了伦理委员会工作情况,各专业负责人分别对本专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精彩汇报。专家组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分成两组对市四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伦理委员会的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SOP以及申请认定的各专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考核。评审结束后,各专业组针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反馈,对市四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能力水平表示认同,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
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医务人员严谨、科学、规范的医疗作风和科研素质;提高医院的整体科研水平,扩大医院的医疗和学术影响。市四医院将以此为契机,细致、扎实地做好各类各期临床试验工作,促进医院药物临床试验走向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