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一、项目内容:
为我院完成南湖院区项目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含排污许可证、应急预案)。
1.完成“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川南危急重症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平战结合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项目”、“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及报告表的编制、完成环境监测(含噪音、污水、废水及废气等检测、监测以及周边居民或使用者的环保调查等环保验收所需要的一切工作)、专家评审等工作,直至通过验收专家组审查,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上传至环保局指定的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及公示;完成全国验收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提交等所有工作;
2.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最终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3.完成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报名要求
(一)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参加,报名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调查对象的合法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需包含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服务类别及监测编制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环境验收和检测服务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设施、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书及报告表的编制能力。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发布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且应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注册环评工程师:
(2)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5名其他人员,应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且具有环境类中级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三)需提供的资料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凡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基本账户的相关证书(如: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提供:法人开具的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doc。
(注:请各供应商提供齐全资料PDF扫描件命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发送1034477891@qq.com报名,未按要求准备资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联系方式
地址: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一楼采购中心(檀木林街19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13-230209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急救电话:0813-120 预约挂号电话:0813-2401126、0813-2401026 投诉电话:2300337 联系电话(传真):0813-2201981 电子邮箱:zg_120@126.com
檀木林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檀木林街19号 汇东院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40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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